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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有感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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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读书报告

林元雁 3120101940

作者简介:

让-保罗·萨特(Jean-PaulSartre,1905—1980),法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文学家、剧作家和社会活动家。法国存在主义的首倡者,被誉为“存在主义的鼻祖”。他的思想、学说、著作以至他的社会活动,对法国甚至整个西方战后一代曾发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主要内容:

存在两种存在主义:一种是基督教的存在主义;一种是他和海德格尔等人无神论的存在主义。无神论者在否定神的存在或者说是悬置神后提出一个关于人的命题——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否定了人的本性、本质是由上帝创造的,宣布上帝并不存在。由此可以看出他的存在主义是一种无神论的存在主义。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理论给予人的存在、人的自由、人的价值和人的尊严以高度重视。这种理论是唯一给人尊严的理论,是唯一不把人还原为‘东西’的理论。一切唯物主义的结果,都是把一切人看成是东西,即把人看成是一堆受必然关系决定的反应所组成的总体。 萨特利用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把人的意识分为了三个等级:第一个等级为“反思前”的意识,这是一种虚无、纯粹的意识,类似于弗洛伊德的前意识;第二个等级是“我思”的意识,即对诸物的意向性的意识;第三个等级就是“反思”的意识,即对人自身的反思意识。萨特认为第一个等级的意识才是真正的意识,也就是意识即虚无,而虚无就意味着绝对的自由,因此,人的意识是绝对自由的。既然人的存在依托的是这样一个绝对自由的虚无意识,故而人的存在就是绝对自由的了。1

由此得出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人除了自己认为的那样外,什么都不是。人先存在,而后才选择目的。人是绝对的自由。

从“存在先于本质”、人的“自由选择”等理论出发,萨特非常强调个人责任。他认为既然人有选择的自主权,人的行为和命运都是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因此他就不能把责任推给别人和社会,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都要负完全的责任。萨特说:“当他一投入世界,就对自己的一切都要负责,存在主义的第一步棋,就是要每人都知道他自己的本性,并要他对自己的存在负完全的责任。”

所以存在主义的第一后果:人人明白自己的本来面目,并且把自己存在的责任完全由自己承担下来。

读后感: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可以看出,存在主义的无神观是彻底否定上帝的存在,包括由上帝因出的所谓理性天堂中的道德准则。人从出生起就只是个存在物,并没有带者上帝已规定的价值意义或道德准则,人可以由自己决定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当人已经存在的时候,人就有了选择的自由,不过人没有不选择的自由, 因为不选择本身就是一种选择。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道德标准,自己的对错选择。因为客观情况总是在不断变化的,当情况改变时,人作出的选择也就不一样,所以它是对的;萨特认为:我们是能判断的,因为人是参照别人进行选择的,而在参照别人时,人就选择了自己,所以它又是错的。选择总是个人自己的选择。 1 《存在与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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