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的存在主义曾被指责为鼓励人们对人生采取无所作为的绝望态度。人们可以自由进行选择,规划他们的人生,但是这时人们就会有些犹豫和不安,这是来自于对不确定的畏惧。然而你除了你自己是自明的存在外,别人的状态你是难以明白的。因为别人也有选择的自由,你不知道他人会不会半途倒戈。所以你只能依靠你自己,这就是绝望的感受。照我对萨特思想的理解,我认为“绝望”只是对自己不可能做的事或不能对其作出决定或负责的事的放弃。在先了解个人的能力之后,对于自己能做的,尽可能做好,无法做到的就放弃。这并不是一种消极态度,相反的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对该绝望的就要绝望,而对于有希望的就提要尽量去实现。
许多学者批评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主观主义,但是既然他的存在主义强调的是人的行动,人的自由,那么人本身必然是最重要的存在的前提条件。人是绝对的实在,人是自由的,是有创造性的,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人从存在中得到了任意的自由,存在本身即是自由,把上帝对人的规定统统去除,人就能够自己做出选择。
当人做出自由选择时,人的“本质”就在选择中得到了体现。正因为这种选择是自由的人就要对自己是怎样的人负责。但是这种责任是沉重的,人不仅仅要对“自己的个性负责”, 还要对“所有的人负责”。萨特不是先将上帝杀死,然后又让上帝复活的康德,他指出了为所有人负责的痛苦。因为没有上帝,因为人的本质是由人自己决定的。我们无法说一种行动比另一个行动更好。人是自由,但同时也是孤零零的。例如,一个男人面临母亲发妻同时落水只能救一个的两难选择。以萨特的思想看来,不论哪一种选择,都是道德的;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说,不论哪一种选择,都是不道德的。这正是人生的绝望处境,对于这种绝望,萨特给我的回答是:“我们应当不怀着希望行动。”
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并不是把人当作一种目的,而是追求不断的自我超越,而人的真正存在也正在于此。对于价值观念,由于上帝不存在,并且其理性的天堂中的价值准则也一并消失,因此价值也是由个人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