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较少参与。如果说“上海模式”是以小的政府投入引导大的社会资本参与,那么“重庆模式”则恰恰相反,它是以大的政府投入带动小的社会资本参与。总的来看,两者都是比较成功的模式,适合于各自的具体条件。“上海模式”比较适用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而“重庆模式”更适合于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特别是重庆正处在西部大开发之中,基础设施整体水平较低,对其投资需求较为迫切,而且原来就具有一批颇具实力的国有企业,加上政府的综合管理能力也强,这一模式就显得更加适宜。表3
“重庆模式”与“上海模式”的比较
相同点
不同点
特点
上海①融资渠道①市场化程度高模式
多元化②项目建设代建制
模式
府管理
②政府主导②政府引导
稿·SPECIALREPORT
与“重庆模式”和“上海模式”一样,“武汉模式”也实现了融资渠道多元化、项目建设代建制和间接的政府管理(表4)。不同点在于“武汉模式”的主体单一,没有按基础设施领域分工,属于“大一统”模式。而“重庆模式”按不同领域组建了专业化的投融资集团。如果说“武汉模式”的主体是一艘功能齐全的航空母舰,那么“重庆模式”的主体则是八个专业化航母所组成的航母舰队。“大一统”模式的弊端在于:权力过大,容易形成垄断;不同领域的项目由一个主体来管理,容易造成风险过度集中;不利于发挥专业化比较优势;财务风险较大,2006年资产负债比高达80%。相比之下,“重庆模式”更具优势:各投融资集团能够专注于本领域业务,发挥比较优势;各集团之间不可以互相担保使风险分散在八个不同的投融资主体上,能够有效降低系统性财务风险;资产负债比正常,财务风险小。“八大投”平均资产负债比为55%,比武汉城投低31%。
四、结语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模式”也有一定的适用条件。该模式对那些具有以下特征的中西部城市较为合适:(1)基础设施整体水平较低,而投资需求较为迫切;(2)市场化程度不高,需要政府主导;(3)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项目造价高,回收周期长,盈利水平低,社会资本暂不愿进入;(4)有一批颇具规模的国有企业,且它们在当地经济总量中比重较大;(5)政府综合管理能力较强。尽管如此,“重庆模式”还是在实践和理论上对传统的投融资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大胆创新,是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中颇具特色的一种模式,特别是对目前地方政府如何满足急剧增长的基础设施投融资需求,扩大内需,应对金融危机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重庆③间接的政①市场化程度低2.与“武汉模式”的比较
近年来,地处中部地区的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进展较快,也形成了自己的特点(表4)。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单一的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来经营管理。该公司的前身是1997年5月成立的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2002年7月,武汉市政府对武汉城投公司进行了重组,打造了武汉城市建设的“航空母舰”。截至2006年底,武汉城投总资产为372亿元,总负债为297亿元,资产负债比达到80%。武汉城投所属单位包括水务集团、燃气集团、房产集团、大桥集团、桥建集团、城投房地产公司等。城投公司也多方面拓宽了融资渠道:(1)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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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分工系统风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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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小
国际经济评论2009.7-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