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以及河南煤化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设计。本设计中的紧急避险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建设。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
第五章 紧急避险设施类型及容积
5.1 永久避难硐室 5.11 永久避难硐室规格
1、永久避难硐室生存室内按避难人数80人考虑,每人应不小于1.0m,过渡室的净面积应不小于3.0m的使用面积计算:
S生=1.0×80=80 m S过=3.0m
2、永久避难硐室的生存室的设计宽度为4.1m,过渡室的设计宽度为2.15m,生存室容量的备用系数为1.2,计算其长度:
a生=80×1.2÷4.1=23.4m; a过=3.0÷2.15=1.4m; a=a生+2a过=23.4+2.8=26.2 m
3、根据永久避难硐室施工需要,生存室的设计宽度为4.1m和过渡室的设计宽度为2.15m时,生存室长度不得小于23.4 m和硐室总长度不得小于26.2 m可满足要求。
具体参数见各永久避难硐室设计图。 5.12 永久避难硐室系统设计
永久避难硐室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外侧第一道门采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两道门之间为过渡室,密闭门之内为避险生存室。防护密闭门上设观察窗,门墙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加装手动阀门。过渡室内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永久避难硐室的系统主要组成包括第一道防护密闭门、第一道防爆密闭墙、第二道密闭门、空气循环系统、压缩空气幕系统及其附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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