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认真贯彻落实《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了管理好我县清真食品,由民宗局牵头,会同工商局、卫生监督所、技术监督局、经贸委、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宣传检查。9月20日至9月22日三天时间。共检查了全县100多家清真食品营业网点。取缔擅自悬挂清真标识1家,符合《清真食品条例》70家(对达到合格的又颁发了5家)。通过联合检查,没有发现重大的清真食品违法案件和食品安全隐患。检查组每个检查人员都能做到依法检查,依法执行。每个营业网点的负责人都能对联合检查工作给予积极主动的配合。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检查,增强了各类清真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的自觉意识。
(二)发展少数民族经济,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
1.实施好“兴边富民重点县”工作 。一是2009年上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4项,资金额度490万元 。已下拨发展资金项目474万元,其中“兴边富民”发展项目资金290万元,较少民族发展资金114万元,少数民族特色产业项目资金3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金项目30万元,阿肯弹唱会活动项目1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人畜饮水、技能培训、道路建设等项目建设,涉及 13个乡镇 ,41个村, 1980户农牧民收益。二是2010年根据中央和援疆省区项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