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房屋租赁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县 路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租金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年租金 万元一次付清。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
合同协议、房屋租赁
租房屋进行装饰。
第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第四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调节无效时,可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2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