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凹坝中学关于清运垃圾承包的协议书
甲方纳雍县老凹坝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清运者段忠贵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巩固老凹坝中学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脏、乱、差的现象,使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美化、卫生洁化。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为使学校教学区,生活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时。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
全校教学区和生活区的所有垃圾。包括生活和建筑垃圾,具体指垃圾池内、垃圾池以外3米内的所有垃圾,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清理出的杂草、材料等。所有垃圾必须一天清运二次,保证日产日清。学校进行不定时检,如有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未清运干净,甲方将作每天50元的扣款处理。
二、垃圾堆放地点
垃圾拖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负各种事故责任。
四、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
五、在上级检查或暗访中,我校整脏治乱工作如果是拉圾池内外的拉圾未处理影响的,每次甲方扣乙方工资200元。
六、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每月600元。
七、付款方式:按学期付款,每学期结束时付六个月工资。
八、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强调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时间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并拒付事先所清运垃圾工资。
九、乙方如遇个别农户的特殊垃圾时,由乙方自行与对方协商落实。
十、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按各条款执行。保证本校垃圾清运顺利进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老凹坝中学 代表:
乙方 签字: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