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国国民保健服务制度的特点根据1946年《国民保健法案》制定,类似公 费医疗制度
1、国家保障。 2、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包括综合性私人诊所,即社区全 科医生;医院和专业门诊诊所;地方社区医疗服务部 门。 3、免费医疗。根据国民保健法规定,所有的英国人都可 以享受免费医疗。但不包括牙科手术、视力检查和配 眼镜,对医生所开的每种药都要付处方费。 4、集中管理,国民保健法的实施由政府卫生部负责管理。
英国国民保健服务的管理 体制主要由卫生部、地域卫生 署和地段卫生处组成。
◆ 医院是国民保健服务体系的核心,在整 个国民保健服务的开支中,医院服务大约占 了2/3。 ◇ 1946年的国民保健法规定,在医院服 务的医师均由医院理事会聘任,形成了由政 府直接雇用医务人员的制度,个人收入大多 数医生采取月薪收入形式。 ◇ 病人住普通病房一律免费。 ◇ 在行政管理上,国民保健服务体系的医 院除教学医院外大都由地段卫生处管理。
◇ 在支付方式上,卫生部门与医院建立 了“政府购买”式的关系,政府作为购 买方,医院作为供给方,签定合同,医 疗服务的价格由卫生部规定。 1、人头包干法,英国对此进行了限制。 2、按照就诊人次总数定额,实质上是一 种总额预付包干。 3、对超过定额的工作量,按照人次数和 预定的单价进行支付,是典型的人次支 付。
◇ 在提高医院效率方面,近年英国按照 福利机构“准市场”改革的政策进行了 小量改革。
◆ 英国家庭医生的初级医疗服务 ◇ 家庭医生又称全科医生 ◇ 社区的所有居民都必须到家庭医生的 诊所注册,得到最初级的服务。居民可 以改变注册重新选择医生,但需要得到 医生的同意。
◇ 全科医生职责,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对 一些日常小病及慢性病提供服务。 ◇ 全科医生联合执业 ◇ 全科医生提供免费服务,发生的费用 由病人签字后,由地方家庭卫生服务委 员会支付,服务的价格水平由政府控制, 按照就诊人次数付费。
◇ 全科医生的管理,初级医疗保持了全 科医生的相对独立性。在业务上全科医 生独立营业,但不提供收费服务,而是 通过合同的方式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 由政府支付费用。
◇ 牙科和眼科服务在基层与家庭医生是 分开营业的。政府对每次治疗的价格进 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