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大学科技园现代企业加速器政策
(二)从孵化器毕业,主导产品有一定生产规模,拥有一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
(三)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同时三年内产值年递增30%以上。
(四)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3亿元之间。
(五)年上缴税收总额100万元以上。
以上(三)、(四)、(五)条单项符合。
(六)租用厂房或科研商务楼面积在500—10000平米之间,单位面积投入不少于3000元/平方米。
五、优惠政策
(一)房屋补贴 加速器厂房、科研商务楼采用租售结合形式。单位面积税收不少于2500元/平方米/年的入驻企业可买断房屋,科技园以成本价出售,购房款可分三年平摊支付,且企业当年度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可冲抵当年度购房款,企业办理产权证后五年内不得转让;企业可租用房屋,享受房租第一年5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减免补助。
入驻企业博士以上学位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技术、管理骨干可租用开发区人才公寓,具体参照享受市人才安居工程政策,并享受市政府对人才的其它优惠政策。
(二)资金扶持
创业投资:由开发区创投公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