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未知    
字号:

适用于化工厂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流程,使之有章有循,更好地做好安全工

作,以确保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公

司财物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车间、仓库、储罐区、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

一. 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各车间,仓库的消防安全专员负

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安环部组织实施,执行。

二. 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

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三. 严禁带火种、火源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四. 易燃易爆危化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罐区、专用场所或专用

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

管理。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

期检查,并做到以下七点:

1. 严禁厂区内部和外部在未经申请情况下带入名火源。

2. 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存放。

3. 严格控制储存场(仓库,储罐区等)的温度和湿度,储罐区在盛夏时,

要进行喷淋以降低温度。

4. 严禁超期超量存储。

5. 严禁违规操作。

6. 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厂内的电器设备、灭火器材、

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定期的保养、检查和维护。

7. 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废

适用于化工厂

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

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岗作业。

五.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六.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

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

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七.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

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八.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1年7月7日(修订)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