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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现场消防、保卫和职工健康管理体系及措施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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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现场消防、保卫和职工健康管理体系及措施

16.1 管理目标

我公司已通过依照GB/T28001标准的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的认证,并依照GB/T28001标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措施。我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01-72-2003)等。使施工现场达到干净、整洁、安全的“市级文明工地”标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职工的健康。

16.2 消防、保卫和职工健康管理体系

16.2.1 以企业安全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为核心,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符合GB/T28001标准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16.2.2 将有关方案、策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16.2.3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实行监管并落实整改。

16.3 工作制度

16.3.1 公司工程管理部每周对项目经理部在施部位进行一次抽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责成项目经理部限期整改完毕,未进行整改或延期整改的项目部和责任人按公司有关文件的条款进行处理。

16.3.2 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指标的实现。

16.3.3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政府管理机构报告。 16.3.4 制定现场出入制度,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

16.3.5 建立传染病预防、报告、控制制度。

16.4 管理措施

16.4.1 消防管理措施

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实施“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在工程中不出现消防伤亡事故。

1、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的职责,组建消防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工作。

2、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监督检查下,建立分包内部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民工消防教育。

3、施工人员进场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在施工期间我公司将为在现场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提供一条标志清楚逃生方向、没有阻塞且备有适当照明的防火通道。

4、施工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0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生活、办公区设置吸烟处,除特殊批准外,不允许使用电热器具,并且在生活区、办公区及现场设足够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的灵敏有效。

7、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8、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9、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专用库房存放,挂明显警示牌。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制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对电气焊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16.4.2 治安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保安人员为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要安排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

2、我公司制定并实施现场出入制度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并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为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印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和持有人照片等。出入证加盖印章并做塑封,防止伪造。

3、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物品的被盗。

4、现场内严禁发生任何违法、打架斗殴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16.4.3 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1、工程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安全保护、防寒防雨、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身体检查等。

2、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

3、雇佣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专业检查处理,包括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危害。

4、项目部派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工地食堂环境和卫生,做到干净、整洁,生、熟食分开。夏季每天供应绿豆汤,并准备好消暑药品,避免民工中暑或传染疾病。

5、在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准备至少一套担架,用于一旦发生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

6、防传染病的措施

我公司按北京市委办公厅[2003]19号、30号文件精神,继续抓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到思想不能麻痹、领导不能消弱、工作不能松懈,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的控制传染源,防止传染病传播。措施如下:

(1)坚持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加强门卫警戒,进出人员必须按规定登记。

(2)坚持工人宿舍分床制,按建委规定每人占用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每间不超过15人,横向间距不小于300mm。

(3)坚持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厕所每天消毒制度。

(4)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证,每天清理卫生,生、熟食要分开放置。

(5)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一律实行封闭处理,及时清运。

16.5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16.5.1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1、潜在的事故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1)引起火灾的原因:

违章动火、使用电热器具引起火灾。

现场吸烟、卧床吸烟及乱扔烟头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乱放木料、包装纸箱、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引起火灾。

电、气焊工违章操作、未清理现场易燃物品、无防火措施、无看火人等引起火灾。

防水施工违章作业,无防火措施引起火灾。

汽油、烯料等易燃易爆液(气)体物品违章使用、运输储存引起火灾、爆炸。

电线老化、短路引起火灾。

(2)产生的后果:发生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建立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

队 长:项目经理

副队长:项目安全负责人

成 员:专职安全员、各专业工长、作业班组长、作业班组长、作业工人

3、应急步骤

义务消防队由项目安全负责人直接指挥。

(1)火情报警:由专职人员负责与上级单位及友邻单位等各方面进行联系工作。一旦发生火险,可根据火险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发生小火,由发现人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灭,发生大火时,应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如果火场内有人,应立即救人,同时拨打120急救。

(2)现场灭火由第一小组负责消防栓的开启和接通水带进行灭火。对于电气火灾,由安全员负责切断电源,在未断电之前不能使用水来扑救,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对汽油、烯料等易燃易爆液(气)体物品所引起的火灾,用水降温,以防爆炸。

(3)医疗救护由第二小组负责从火灾或爆炸现场内向外抢救受伤人员,并

负责伤员救护,包扎、清理伤口,并协助救援专业单位抢救伤员。

(4)现场警戒由第三小组负责对火灾或爆炸现场做好警戒,将其他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防止事态扩大,降低损失,并对火灾或爆炸现场保护,为事后勘察提供原始依据。

(5)运输队负责准备车辆备用。

16.5.2 中毒、中暑应急预案

1、潜在的事故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1)引起中毒的原因:

a.化学物质类原因:

金属类金属化合物:铅、汞、锰、镉、磷、砷、铊、钒等及其化合物中毒。 刺激性气体:氯气、二氧化硫、氨、甲醛、氮氧化合物等。

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及腈类化合物等。

有机溶剂:苯、甲苯、二甲苯、汽油、二氯乙烷、四氯化碳、二硫化碳、氯乙烯等。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苯胺、甲苯胺、硝基苯等中毒。

b.饮食原因:

食物:扁豆、亚硝酸钠及变质食物中毒。

c.环境因素:

作业和生活环境恶劣,高温天气长时间露天作业,无任何防暑措施。 安全措施不到位:

安全健康知识,管理者及作业工人未接受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能辩识作业现场危害因素的强度或危害程度,盲目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

管理者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有一定认识,但未引起重视,管理制度不健全。 作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违章操作,抢救人员无防护意识,盲目救人。 使用化学物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管理办法的要求。

(2)产生的后果:中毒、中暑造成人员伤病或死亡。

2、急救组织构成

项目部工会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人员,成立职业健康小组。

3、应急步骤

(1)由职业健康小组派专人负责与上级单位等各方面进行联系工作。一旦发生中毒、中暑事件,可根据中毒、中暑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发生轻度中毒或中暑,应迅速安排人员休息和服用解毒、消暑药品。发生重伤或死亡时,应拨打120急救。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或等待急救中心救援。

(2)由职业健康小组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检查材料库、食堂和工人宿舍,采取各种措施消除隐患,避免再度发生中毒、中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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