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管理制度大全
九、事假、病假、婚假、工伤假等批准权限:员工请假部门负责人有三天之内审批权、三天以上由行政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或调休等,必须提前到行政办公室请假并办理手续,一天以内由行政办公室部批准,一天以上报总经理批示。 否则,按旷工处罚。
十、旷工
1、员工旷工一次,时间不超过半天,罚款300元,一天,罚款600元,以此类推
2、累计旷工两天以上,降职使用或劝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打牌、下棋、查阅无关资料等。
发现员工一次罚款2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发现员工二次罚款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元,二次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部门负责人违反一次罚款1000元、,二次扣年终奖10%或降职使用,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十二、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他活动,如有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或带队人员请假。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早退、不参加的,按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处理。
十三、日常考勤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迟到、早退而部门负责人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将给予部门负责人每次5%的年终奖处罚、两次以上者累计一并扣除或加重处罚。
十四、婚假、产育假、丧假按相关规定办理,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病、事假扣发假期内全额工资(每天工资为:月度工资/40天)。
十五、凡受本制度处罚的员工,扣发其该年度一定数额的年终奖。
第十二章 出差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变化,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