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 责任心不强 服务不到位 违规操作 病历书写不规范 制度执行不到位 未尽到注意义务 制度制订不全面 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临床经验不足等有关医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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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防范 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 极提倡礼貌用语。 引入EAP,建设高素质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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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 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 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 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努 力创建“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现代 化医院,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 队的现象。 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免费 邮寄化验单、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值班主 任及时解决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务流 程和网络。医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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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如《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罪法条解释》 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 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医务人 员通过法律的学习应具备以下2点意识。医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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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纠纷防范意识医院医务人员应更新观念,树立法 律意识和纠纷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保持 清醒的头脑,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 一举一动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病人的不 满,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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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意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使医疗 机构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在医疗诉讼案件中,原告病 人只需证明自己曾在被告处接受过诊疗并在诊疗后出 现了人身损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此 后,举证责任的“皮球”就踢给了被告———医院, 由医院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 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 足有利的证据,即举证不利,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 此,医务人员应当有举证责任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不 能重治疗、轻病历,不能光做不记或光说不记。病历 不仅是记载病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诊疗理活动的医疗文 书,也可能成为以
后出现医疗纠纷时的法律文书,成 6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 为决定自己在医疗官司中命运的重要证据。 医学资料 员会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要有预见性医务人员面对不断增多的医疗纠纷,不 仅要有高尚的医德和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 而且要有预见突发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种 条件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以确保医疗安 全及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我们发现以下 的疾病种类和人群容易引发医疗纠纷。医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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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之人。患者或家属酒后,控制能力下降,容易发生争 端。个别人发酒疯制造事端。 经济拮据者,对用药、治疗费用易产生怀疑,担心被开大 药方或无关的治疗检查项目。 慢性、复发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费较多,心情烦躁, 往往对治疗效果不满,易产生抵触情绪。 患者家中有从医人员者,由于医务人员熟悉医疗行业中的 瑕疵,如某项医疗活动影响医疗效果,很容易引起纠 纷。 应用激光、外科手术进行美容整形 本院职工的熟人,往往减少医疗程序,减少检查项目。因 是熟人不做详细交待,不签协议书,留下了纠纷隐患。对于上 述疾病和人群,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多和病人解释 沟通,完整书写病历和各项记录,努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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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制度流程营造人尽其才的健康 工作环境优化制度 科技兴院实施方案 优化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优秀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 人才、科研、绩效管理方案 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聚人气、保志气、提效率、增效益医学资料 9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 员会
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 制定医院职业压力管理办法,对医务人员 的心身健康、绩效、晋升进行积极地干预 外部干预:测评、咨询、辅导、讲座 内部干预:培训、活动、学习 建立效益工资在内的薪酬制度,体现人才 价值,释放人才潜能 以人为本,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建立和谐 向上的健康医院文化医学资料 10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委员会
科主任是医疗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法律责任: 管理责任: 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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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 告或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 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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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务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 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 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医学资料 13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委员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 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重大医疗行为过失的,医疗机构应 当在1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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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 故; 2、导致三人以上人生伤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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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 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 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 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 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 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 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 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学资料 16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