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转让协议
受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位于 附征收安置协议原件一份。
现甲方自愿将上述安置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二、转让费为人民币 。此款一次性支付,甲方出具收条给乙方。
三、此安置房在日后办理产权证书若需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乙方 方承担。
四、在乙方给付甲方转让费后,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的相关书面资料、钥匙、票据交给乙方或拆迁工作人员。
五、此协议生效后,安置房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一切安置补偿费用均有乙方享有,甲方无权干涉。
六、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七、其他事项: 1 / 2
转让方(甲方):
。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见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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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2011年4月6日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