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护结构热工计算
KP――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m·K/W; FP――外墙主体部位面积,m;
Kb――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传热系数,m2·K/W; Fb――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面积,m。
由于外墙上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Kb和主体部位与结构性热桥部位的面积Fp与Fb的计算比较复杂,而且也不易计算准确。为方便外墙的建筑热工节能设计,可采用如下便捷方法计算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
1) 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Kb按公式(10.1.1–1)计算,计算时,取钢筋混凝土结构性热桥部位的计算厚度 b与外墙主体部位的计算厚度 p相同。
2) 根据所设计建筑的结构体系按表10.1.1-1选择外墙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面积Fp、Fb在外墙面积中所占的比值A和B代替公式(10.1.1–5)中的Fp和Fb计算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见表10.1.1-1。
表10.1.1-1 Fp、Fb在外墙面积中所占比值A和B
2
2
2
10.1.2 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低限传热阻Ro.min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1993第4.1.1条的规定进行计算,并选择适宜的保温措施使Ro.min符合采暖期间内表面不结露的要求。若外墙为轻质材料或内侧复合轻质材料时,该部位的最小传热阻Ro.min应根据外墙材料与构造进行附加:
1 当建筑物处在连续供热采暖时,其附加值为30%~40%; 2 当建筑物在间隙供热采暖时,其附加值为60%~80%。
10.1.3 严寒和寒冷地区,当采暖建筑外墙的保温层外侧有密实保护层,或内侧结构层为加气混凝土、砖等多孔材料时,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内部冷凝受潮验算,并采取适宜的防潮措施以防止外墙内部冷凝。 10.1.4 热惰性指标
热惰性指标是目前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评价外墙和屋面隔热性能的一个设计指标,它是表征在夏季周期传热条件下,外围护结构抵抗室外温度波和热流波动能力的一个无量纲指标,以符号D表示,D值越大,温度波与热流波的衰减程度也越大。
热惰性指标D应按下式计算:
D
D
j
j
Rj Sc,j
(10.1.4)
式中 Dj——外墙各材料层的热惰性指标;
Rj——外墙各材料层的热阻[(m2·K)/W],按式(10.1.1–3)和式(10.1.1–4)计算; Sc,j——各层材料的计算蓄热系数[W/(m2·K)],为材料的蓄热系数Sj与修正系数a的乘积,
即Sc,j=S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