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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第四章 消费税会计09

时间:2025-04-29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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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消费税会计一、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一、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一)消费税的主要特点 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狭窄型消费税)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一次性征收) 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金银首饰零售环节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税率形式的多样性) 4、征税范围与增值税重叠 5、税负具有转嫁性

(二)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 1、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两个条件:经营对象为应税消费品;处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及钻石饰品)

2、征税范围、税目、税率P108

征税范围(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有危害的消费品;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石油类消费品;财政型消费品) 税目(14个税目,若干子税目) 税率

3、税收优惠(1)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2)生产销售达到低排污限值的小汽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 (3)子午线轮胎免税

(三)计算应纳消费税的相关政策从价定率计征

三种计征方法

从量定额计征复合计征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难点在于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两个特殊环节

多数情况下消费税应税销售额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一致 1、不一致的情况——货物的非货币性交易、用以投资、抵债的应税消费品: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而非加权平均价)

例1: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小汽车(1500毫升汽缸容量)10辆换取某钢厂生产的钢材 200吨,3000元/吨。该厂生产的同一型号小汽车售价分别为9.5万元/辆、9万元/辆、8.5万元/辆,计算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额(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

2、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允许抵扣的项目抵扣规则理解(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1)允许抵扣的只涉及同一大税目中的购入应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石脑油 (3)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例外)高尔夫球杆。 (4)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 (2)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木制一次性筷子。进扣税。 (5)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3)需自行计算抵扣,允许抵扣的应税消费品 (6)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及珠宝玉石。 (7)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企业购

进的应税消费品不得抵扣。 (8)外购已税石脑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4)在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2003年5月1日起 (9)外购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10)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含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的汽车轮胎。 (11)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5)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不包括酒类、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子母上看不包括卷烟、雪茄烟、汽油、柴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领用时不计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包括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于移送时计交消费税 (视同销售行为)

销售额的确定方法:按纳税人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多个价格时为加权平均价);若无则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比较外购应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与自制应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两种方式下税负?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在加工环节

委托企业加工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办理交货结算时支付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时: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

计税依据: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加工收回后

直接出售时不再计消费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当最终消费品销售实现时,加工环节已交消费税可以扣除。——扣除时遵循外购已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扣除的规定

例:某汽车制造厂生产销售排气量为2200毫升的轿车,售价15万元/辆,生产成本8万元/辆。 2004年3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轿车60辆,款项已收。 (2)以自产轿车20辆向某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投资,双方协议每辆投资作价14.5万元。 (3)以自产轿车2辆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使用。

(4)以自产轿车1辆转作企业自用。

(5)上月发出材料委托A轮胎厂加工汽车内、外胎300套,加工费50元/套(不含税)。A厂同类轮胎售价400元/套(不含税),加工轮胎本月全部收回。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汽车轮胎300只,当月全部销售,售价450元/只。

(6)本月购进货物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为157.5万元,上月留抵税额20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增值税。

5、成套销售 消费品属于不同税目时,成套销售从高征税 将应税与非应税消费品成套销售,按应税消费品征税

选择成套销售税负较高,应尽量避免

6、进口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核算原则;消费税作为支出列支●消费税列支的账户:营业税

金及附加、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根据消费品的用途和配比原则选择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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