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供热中心二厂4×330MW机组工程 STT293-18塔吊安装与负荷试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副组长:徐相印 联系电话: 18860569232 成 员:安保部: 段立军 18860569282
工程部: 张永峰 18860569261
机械专工: 张凤荣 18860569248
4.4.5.1 应急保障
(1)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项目经理:张俊峰 联系电话:18031166012 总 工:赵建新 联系电话:18860569233 工程部长:姚振强 联系电话:15066985899 安全部长:段立军 联系电话:18860569282 综合部长:卢国营 联系电话:18860569255 机械专工:张凤荣 联系电话:18860569248 机械工地主任:刘东如 联系电话:18860569296 4.4.5.2 应急响应
(1) 一般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当事故或紧急事故发生后,第一当事人应立即向总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汇报,并立即采取应急安全措施,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和项目部医务人员及小车班进行联系,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各班组应急成员应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机械租赁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部应急组织负责人报告,确定下一步救援方案。
(2) 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当重大事故发生后,第一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机械租赁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汇报,并立即采取应急安全措施,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与项目部医务人员及小车班进行联系,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 机械租赁公司现场应急小组成员对事故按应急措施立即展开处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项目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通报事故情况,取得支援;并向机械公司总部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
(4) 报警:紧急事故或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a内部报警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出事种类、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 b外部报警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出事种类,人员伤亡情况、所属单位、联系电话、事态状况及报警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发生火灾或重大人员伤亡时时要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和救护车。
c上报:紧急事故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或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会同项目部主管领导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形成报告。重大事故应报告一公司总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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