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学》考试大纲
课程编号: 1011007
《宏观经济学》课程考试标准
学时:48学时 学分:3学分
一、课程性质与考试基本要求
《宏观经济学》是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的必修课,是学好其它专业课的基础理论课。通过学习该课程,要懂得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掌握其基本理论、原理和定理等,并能应用它们来分析国内外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和特殊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同时,还要求学生要正确认识宏观经济学的历史发展和作用。
二、考试方法
本课程一般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也可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
三、试题类型
本课程可采用以下题型中的若干题型命题:名词解释;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
四、课程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教学目标
要求学生掌握国民经济各总量指标的概念及其它们的核算方法。
教学内容
一、国民经济总流程
重点和知识点:分别存在二、三、四部门的国民经济循环运行的条件
一、 国民收入的概念
重点和知识点: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国民生产净值等概念的含义
二、 国民收入的计算方法
重点和知识点:产品支出法、收入法、部门法及其它们的计算结果的货币价值的调整。
三、 国民收入核算中
主要指标及其相互关系
重点和知识点:国民生产总值、国民生产净值、国民收入、工人收入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
相互关系。
第二章
教学目标
使学生了解古典宏观的基本观点,掌握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不足定律和三大基本心理规律。
国民经济核算理论 消费与投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