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46根为Ⅰ类桩、5根为Ⅱ类桩;2011年12月6日~7日完成167根管桩低应变动力检测,167根管桩中有97根管桩桩身完整性为Ⅰ类和Ⅱ类桩、50根Ⅲ类桩、20根Ⅳ类桩(详见管桩承载力及完整性检测结果通知单)2011年12月10日完成251根管桩低应变动力检测,251根管桩中有218根管桩桩身完整性为Ⅰ类、26根Ⅱ类桩、5根Ⅲ类桩、2根Ⅳ类桩。(详见管桩承载力及完整性检测结果通知单)根据四川交大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经业主单位、质检站、区安居办、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研究决定:在Ⅲ类桩、Ⅳ类桩的周边进行补桩,具体方案由设计单位出补桩施工图。我施工单位于2012年2月22日收到6#楼补桩施工图(第一次补桩至2012年2月28日),于2012年2月23日进行补桩施工(此期间延误6#楼工期70天)
四、2012年2月28日“关于6#楼补桩后地下车库挡土墙开裂事宜甲方组织了现场专题会”会议决定:暂停6#楼补桩施工,从新对Ⅲ类桩进行检测。(详见会议纪要)2012年3月31日“确定6#楼二单元补桩事宜”会议提议:暂停6#楼补桩施工,请建科院出论证结果。(详见会议纪要)2012年4月8日关于6#楼专题会议,论证结果:要求按照施工图把没补完的桩补全部打完。(在此期间延误6#楼工期39天)
五、我施工单位于2012年4月13日完成6#楼补桩施工(第二次补桩完毕);2012年4月28日6#楼现场专家论证会议(详见会议纪要)在此期间延误工期(待定)天。
六、由于甲方多次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已严重影响白鹤小区B区工程的施工进度,(详见2011年11月16日的工作联系函,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