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竣工验收的程序
工程申报程序
一、建设项目选址
1、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按国家规定的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及有关图纸(项目建设意向图等)、资料(申请建设的报告等)到市规划局提出申请,规划局对建设位置、用地性质、建筑规模、用地权属进行初审,符合城市规划的发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
2、规划局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组织召开建设项目选址审查例会,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测量、规划设计
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该项目测量、规划设计资质和业务范围的单位进行地形图测量及规划设计。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到市计划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卡片》后到(1)财政部门对资金来源进行审查、(2)土地部门立项、(3)墙改办审查、(4)人防办审查。计划部门下达计划批准文件后到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持建设计划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文件,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规划局根据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对报送的图纸、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建设单位领取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表》后到环保局、开发办、消防
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竣工验收的程序
局、自来水公司、非税收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并征得各有关部门同意后报市规划局,经市规划局、建委、市政府审定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办理建设工程放线及验线
1、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到建设主管部门的招标办、技术安全科、造价处、审图办、劳保统筹办、档案馆、建馆处、抗震办办理工程招投标等手续,并签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质量监督委托书,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持《施工许可证》及建设施工图纸等到规划局申请放线定点。
3、建设工程基础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向市规划局申请验灰线,验线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按施工进度30%以上办理预售房许可证。
六、跟踪管理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基础工程、建筑物首层、建筑物主体工程、建筑物外装饰工程各部分施工中要及时接受市规划局的检查,并填写规划建设工程批后跟踪管理表。
七、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图的要求,全面完成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和环境建设后,向市规划局、消防局、环保局、质检站、档案馆申请验收,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到市房产局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