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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1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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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实施办法

各省辖市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根据中央《工作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的《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了我省今后5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现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省委各部委和省直机关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督查、评

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实施有力指导,扎实推进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贯彻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报告省委。

中共河南省委 2008年9月2日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发展强省、稳定护省、廉洁兴省,坚持以信念为重抓教育、以落实为重抓制度、以实效为重抓监督、以治本为重抓改革、以民利为重抓纠风、以查案为重抓惩治,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经过5年的努力,建成覆盖全省各个领域、延伸到基层的具有河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奢靡之风、浮躁之风、贪占之风和跑要之风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明显改善,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为实

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以信念为重

(一)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锻炼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加强党的纪律和作风教育。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自觉做到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

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大力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开展一次以理想、信念、纪律、作风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创新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和理论学习考核制度,保证学习教育经常有效地开展。把反腐倡廉理论纳入我省“科学理论进基层”集中宣讲活动。

加强面向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2008年底前,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开办反腐倡廉专栏或专题节目。开展反腐倡廉网络宣传,重视网络热点问题引导。2009年前对省市两级媒体开办反腐倡廉专栏或专题节目情况开展检查评比活动。落实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制度,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工作。

(二)突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

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制定《河南省省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重点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股歪风”。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都要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

志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2010年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反腐倡廉教育专题培训。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重点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促进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风尚的形成。

加强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重点解决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党政监督、内部管理和校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重点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干部存在的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制定和完善基层干部行为规范。2011年前对全省农村基层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普遍进行一次廉政培训。

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公务员培训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教学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10%。2009年以前建立完善新录用公务员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三)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活动。2008年底前制定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办法和工作标准,命名一批“六进”工作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和保障机制,加大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成立河南省廉政文化研究会,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 不断丰富廉政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廉政文化建设要突出时代主题,开发历史资源,注重内容和形式的创新,精心策划各种廉政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运用影视、戏曲、曲艺、广告等多种形式,打造一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喜爱的廉政文化艺术精品,制作一批警示教育片,创作一批廉政公益广告,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廉政题材艺术作品,切实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2010年前,初步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

(四)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融入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

格局。

二、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坚持以落实为重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我省各级党的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我省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细则。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2009年以前制定我省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的制度。2010年前,制定实施党代表提案处理和回复的具体规定。扩大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完善党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方式。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健全我省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全委会、常委会讨论重大问题的范围,规范全委会、常委会表决程序和方式。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

求处理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配套措施。2009年制定我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规范和明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收入申报制度,进一步规范报告范围、方式和程序等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

(三)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订《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河南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研究制定我省规范公职人员从政行为的法规。

(四)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加大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力度,定期开展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建立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对照现行上位法律法规制度,根据国家和我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纪律条规,定期对反腐倡廉法规制

度进行集中清理,及时制定、修订或废止相关法规和制度。

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坚持以实效为重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力度,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我省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重点围绕落实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反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

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2009年制定《河南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实施办法》。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2009年底前制定《河南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关于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的监督。2010年试行我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示制度。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保证同级班子成员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2010年以前制定我省各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办法。全省各级纪委要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廉政提示”制度。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继续做好对省辖市和省直单位的巡视,并把巡视工作延伸到县(市、区)。2008-2012年对省辖市巡视两遍,对省直厅(局、委)和县(市、区)巡视一遍。制定对省管企业和高等学校开展巡视的暂行办法,2008年进行试点,2012年前对省管企业和高等学校巡视一遍。进一步理顺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巡视质量和水平,重视巡视成果的运用。 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2008年制定派驻机构工作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2009年完成省市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明确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各级纪委要会同组织部等部门定期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建立和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跑要之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2009年制定和完善各级纪委对干部工作

的监督办法。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落实情况。加强对职称评定、军转安置、考试录用等工作的监督。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断完善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强化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开展执法巡视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防止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的全程监控,实行行政审批网络化运行管理和动态性跟踪问效。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针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对行政执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2008年底以前完成我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信息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规范行政许

可行为。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定期检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金融企业内控机制,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督。加大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健全国有企业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及其他重要经济活动的民主决策、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产权变更和资本运营关键环节的监管。

加强对我省支援四川江油市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管。

(三)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试行党员议事提案制,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

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的监督作用,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定期通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的监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10年以前制定我省的实施办法。各级人大要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工作汇报,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强化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和支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活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改进和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综合运用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等手段,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

实行全程审计,对部门预算执行资金量大、有预算资金分配权和下属单位多的部门实行连续审计。落实对市(厅)级及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逐步推行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依法公告审计结果,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要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系统预防和重点专项预防活动,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健全检察机关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查处机制。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定期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及时通报办理情况。聘请政协委员担任司法机关

和政府部门特邀监督员,参加党委和政府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我省《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深入推进和落实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普遍开展民主评议党风、政风和机关作风工作,开展廉政状况的社会评价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普遍实行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主动接访和下访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信访举报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实现,促进社会稳定。

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确保舆论监督及时、客观、公正、有效。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四、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坚持以治本为重

(一)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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