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管理
我国的国有投资公司发展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是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而出台的配套措施,最初设计的主要功能定位是专门为实行“拨改贷”后的国有企业提供资本金的投资机构。经过10多年的探索,尤其是90年代后期在投资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国有投资公司机构数量和资金规模都迅速壮大,而且投资结构也由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型,进入了一个较为健康的发展时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省及直辖市一级的国有投资公司的资产规模继2006年突破1万亿,达到1.1117万亿之后,2007年又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达到1.4万亿。尤其是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好字优先、稳中求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要求,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国有投资公司更应当执行政府意图,积极发挥投资导向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国有投资公司的历史较短,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搞好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呢?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一些看法。
一、国有投资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剖析
1、国有投资公司定位不明确。从职能定位上看,国有投资公司一般应定位于企业层面,其本质规定是作为政府投资主体,通过投资和持股两种方式为国有企业提供权益资本。依据是否具有直接盈利性,国有投资公司可划分为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和国有政策性投资公司两种类型。但我国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根据其职责任务类型的不同,有的执行的是行政职能,有的执行的是事业职能,只有一部分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性质,但真正按企业化运作的国有投资公司却不多;在经营业务范围上,有些国有投资公司商业性投资与政策性投资不分;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结构中,有些投资公司既充当行业主管部门又行使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主体的职能。职能定位的不明确,造成许多国有投资公司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越位、错位或缺位,从而限制了国有投资公司的发展。
2、国有投资公司运作不规范。现行的国有投资体制一般是在各个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一切规费资金由各个部门自行征收使用,对外融资又实行统贷统还,独立设置项目法人,再加上不受制衡的招、投标市场,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绝对化。不但增加了运行成本,而且降低了投资质量。另外,还有不少投资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于短期联营、委托贷款等业务,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非银行机构不能直接从事信贷业务和资金拆借业务。这意味着公司从事的短期贷款融资活动,从理论和实践上讲,均带有违规操作的色彩,蕴含极大的政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3、国有投资公司发展机制不健全。一方面,由于投资决策机制不科学,投资项目效益低下,导致国有投资公司投资回报和本金回收困难,资金不能及时有效的循环,严重制约了国有投资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国有投资公司现有资本金是由政府部门直接投资的,随着政企分开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加强,这些带有国有背景的股东为了政绩,片面强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然会形成不注重积累、利润当期分尽的分配机制。这种分配机制从短期看,满足了股东对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但从长期看,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会造成自我积累能力弱、资产增值速度慢等不良后果,从而形成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经营风险也较高。
二、实现国有投资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对策
1、进一步明确国有投资公司的定位。随着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全面展开,政府投资越来越集中于公共领域,这就意味着处于竞争领域的国有投资公司今后将难以再直接从政府获得基金和项目支持,要想在竞争中获得发展,就必须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和职能定位。具体定位为:通过对现有产业和经营结构的调整,逐步将公司培育成为以经营实业投资和经营企业为主业,以获取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以投资高技术含量、高增长潜力、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行业为依托,重视资本运营,在吸收多元化投资的基础上,形成面向国内外市场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投资经营活动的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
2、苦练内功,规范运作,全面夯实公司发展基础。一是要夯实公司发展战略,这是基础的基础,没有一个符合公司实际的、具有前瞻性的、清晰的发展战略,就可能要错过发展良机。当遇到机遇挑战或重组冲击时,方向就难以把握,几经整合的主业就难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就难以形成。二是要夯实公司资产,加大资产重组和投资结构调整力度,巩固和壮大优质资产规模,培育产业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三是进一步夯实各项管理基础,坚持和完善集团化管理。四是要夯实人才基础,随着投资领域的拓展和业务的深入,对人才的需求日渐迫切,必须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培养、使用和储备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3、加强对公司参股、控股企业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的改革。投资公司本质上是股权经营,特点是阶段性持股,目的是资本的快速增值。因此,必须将经营和管理重心下移,切实改善和加强对参股、控股企业的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控制力度,以保证投资公司效益的稳步提高。另一方面,在投资公司内部,要强化对直接投资活动的审批管理,实现投资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公司投资资金的运作安全。
4、必须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活力所在,必须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在行动上有所作为。为此,国有投资公司应当在不同层面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后劲和市场影响力,以自有知识产权提高公司参股、控股企业的发展质量,确保公司长期稳步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