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器材室管理制度
1、音乐器材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
2、教师借用器材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借用登记表,方可借用。
3、学生借用器材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借用登记表,方可借用。
4、器材、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编号、分类存放,做好账册管理。
5、音乐器材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6、做好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音乐器材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
7、做好音乐器材的保管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8、为了保证音乐教师的课堂教学,应随时做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教学器材仅限与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不得借与私人活动。
9、在借还器材时,当面点清器材的数量,器材的完好程度,做到借还一致。并有借还登记册。
10、健全管理帐目。每期应及时清点财产的数量和质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自然损耗,上报学校领导批准按规定进行处理,并随时准备添购器材保证教学。
11、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12、器材按要求进行摆放整齐。做好保管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保管室的通风设施完好。
音乐器材室管理制度 (2015-2016学年度)
古
城
小
学
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