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卤阳湖开发区,卤阳大道北侧。2栋高层住宅楼。
1#、2#楼(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22893.23 m2,建筑基地面积:1834.86 m2。
建筑层数:1#楼为:15+1层;建筑高度为:49.9米。
3#楼为:13+1层;建筑高度为:44米。
本工程室内±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374.80m。
抹灰工程是建筑装饰的一道很重要的工序,抹灰工程施工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
建筑物的精装修,因此,为了更好地为后续的精装修工程,为了更好的保证抹灰施工质
量,特编制本专项施工方案。
二、 编制依据
本工程的建筑施工图、建筑详图、结构施工图;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陕西省相关建设文件。
三、 原材料控制与检验
一)材料
1. 水泥:采用复合硅酸盐水泥32.5级,进场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
堆放,并保持干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 砂:采用中砂,平均粒径0.35~0.5mm,拌制前过筛,筛除其中含有的草根等杂
物 ,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5%。在搅拌地点设磅秤,砂子按配合比要求的用量过称后,
倒入搅 拌机内(或定量独轮小斗车)。
3.石灰膏:石灰膏与水调和后具有凝固时间快,并在空气中硬化,硬化时体积不收
缩的特征。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必须用孔经不大于3mm×3mm的筛过滤,并贮存在沉淀
池中,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灰时,不应少于30d
。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它杂质。在沉淀池中的石灰膏要加以保
护,防止其干燥、冻结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