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监管措施》和《×××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政府印发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府办发[2007]24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监管措施》和《×××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监管措施
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
效使用,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建设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和交运部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监管措施。
1、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以下简称建设资金)是指用于纳入中
央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县际及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或改造的全部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拨款、交通规费、款等各种来源的资金。
2、建设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讲究效益原则。
3、建立健全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重
大开支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上级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4、建设资金必须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做到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项拨付;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管理、使用建设资金的单位,应设置财会部门,由具有从
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管理建设资金。
6、建设资金的一切收付,必须通过财会部门进行。
7、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工程
进度和对各类资金的到位规定及时划拨建设资金。
8、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划拨建设资金:
(一)计划外工程;
(二)超过批复工程概预算;
(三)擅自改变建设标准的;
(四)工程质量有重大缺陷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五)没有完善审批程序的。
9、对于使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建设资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一)中央专项资金只能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村公路建设款,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用。
(二)国债资金按照国家关于国债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三)公路建设项目,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的征地拆迁费。
10、建设单位支付建设资金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一)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工程、计划等业务部门应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对结算凭证(发票、收据、工程价款结算单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其工程价款结算单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同意后再交给业务部门审核。
(二)根据业务部门的同意支付审核意见,单位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核无误后签署同意支付意见。
(三)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协议,对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同意支付的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同意支付意见。
(四)财务部门根据单位领导或其授权人的同意支付签批意见办理付款手续。
11、支付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执计划文件或领导批复(同意质量鉴定的工程)→申请质量鉴定→委托检测机构鉴定并出具质检报告(须有工程质量定性结论)→业务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以上工程)→业主单位出具验收鉴定书(须有工程质量定性结论)→质监站对交(竣)工资料审核→签署审核意见(须有工程质量定性结论及资料验收意见)→业务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支付→结算文件(支付凭证)→领导审批→财务审核→财务凭证支付。
12、建设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领导不得签批同意、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付款: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
(二)计划外工程;
(三)擅自改变建设工程项目和建设标准的;
(四)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五)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的;
(六)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七)原始凭证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不 完全的;
(八)资料整理不完善,相关人员没有签字的。
1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应按合同价的一定比例预留质保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合同支付剩余质保金。
14、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支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造价。
15、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16、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实行单位自查与接受财政、审计等政府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实行财务公开,由建设单位定期向当地群众公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7、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二)审核、汇编、审批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支出计划、预算和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及时划拨建设资金;
(四)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安排(包括年度计划、预算调整)、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财务决算、竣工验收;
(五)监督检查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六)收集、汇总、报送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审核、编报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的分析报告;
(七)及时编报工程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8、交委应对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确保已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满足工程需要。
×××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府印发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府办发[2007]24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明确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定向定额补助。各乡(镇)申请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必须符合市、县计划文件规定的项目,补助标准为:按照水泥路面 元/平方米(C2520厘米厚),边沟 元/米,背坎 元/米,桥面面积小桥 元/平方米,板涵(箱涵) 元/平方米,管涵 元/米标准给予补助。
2、坚持资金直拨制。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交委审批、审核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至相关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3、坚持项目招标制。所有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必须采用招投标的办法确定施工单位。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一律不拨付补助资金。
二、一般程序和方法
1、拨付方法。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先审后拨的办法。申报拨付资金时,由施工单位填报《×××农村公路道
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审批表》(附后),经各建设单位初审,报县交委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审核,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将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2、统一付款方式和比例。工程实施形象进度达到50%时,拨付工程补助款的40%;工程竣工后乡镇和交委驻片负责人初验合格后,再拨付工程补助款的40%;通过交(竣)工验收合格后,凭审计结论和完税发票再拨付工程款的20%(扣留质保金)。
3、拨付资料。首次拨付工程补助款时,应附有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主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告、资金到位证明和施工单位收据、银行账号。工程竣工乡镇初验合格拨付工程补助款时,应附有乡镇初验合格报告、乡镇和交委驻片(项目)负责人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告、资金到位证明和施工单位收据。交委验收合格拨付工程补助款时,应附有交委验收合格报告、审计结论、资金到位证明和完税发票。
4、支付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执计划文件或领导批复(同意质量鉴定的工程)→申请质量鉴定→委托检测机构鉴定并出具质检报告(须有工程质量定性结论)→业务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以上工程)→业主单位出具验收鉴定书(须有工程质量定性结论)→质监站对交(竣)工资料审核→签署审核意见(须有工程质量定性结论及资料验收意见)→业务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支付→结算文件(支付凭证)→领导审批→财务审核→财务凭证支付。
三、基本要求
1、加强配合,落实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交通、财政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工程实施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工程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各乡镇是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工程的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管理负责。县交委应按有关规定,负责项目规划、业务指导、安全质量监管、进度督查和组织验收工作。县财政局应配合交委做好工程进度、质量督查和验收工作,重点督查资金使用情况和负责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2、严肃财经纪律。交通、财政部门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为乡镇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各乡镇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县财政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否则将按有关违反财经纪律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财政局、交委负责解释,自2011年 月 日起执行。
《×××农村公路道路及危桥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审批表》
填表说明
1.“工程名称”填写计划项目名称或领导批复项目名。
2.“工程地点”填写所在乡镇和行政村。
3.“主要控制点”填写项目起止点名及桩号。
4.“建设依据”填写计划文号或领导批复文号。
5.“质检鉴定”填写质检报告编号和工程质量定性结论。
6.“验收鉴定”填写工程质量定性结论语句并附验收组长签名。
7.“质监站意见”填写工程质量定性结论语句和工程建设相关资料验收情况意见。
8.“主管部门意见”填写业务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质量、资料完善、手续完善等相关建设程序的监管意见以及是否支付的语句。
9.“结算文号”填写项目结算文件编号及发文日期。
×××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
一、主要以通乡油路(水泥路)为主,村级公路路面工程为辅。
二、本县实施的四级以上专用道路,路基和路面公开进行招投标,且标段合同价按制在1000至2000万元之间。通乡油路(水泥路)以每条线路为合同段,但里程价应小于或等于30公路,30公里以上应划分合同段。
三、实施招投标项目,施工招标为金额大于或等于50万元以上,监理招标为金额大于或等于20万元以上。
四、招投标一律采用中介组织代理,其中介组织的选定,应作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中介组织一旦选定,将代表业主认真工作,一丝不苟的完成业主所交办的任务。做到公开、公平地代理招投标中的任何事宜。
五、按程序办理,做好施工及监理招投标的资格预审以及开标时的评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竞争,有依有据录用中标人。
六、严格招标纪律,不搞暗箱操作。
二0一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