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家长及优秀教育型家庭
评 选 方 案
家长是孩子一生中任期最长、影响最久远的教师,家庭教育是影响个人终生的一种教育。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家庭的教育作用,让更多的家长、家庭把更多精力放到对孩子的学习成长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创新家庭教育方法。对那些做得好的家长、家庭给予激励,特制定优秀家长及优秀教育型家庭评选方案。
一、评选要求
1、具有一贯性的重视家庭教育和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教育方法不简单、粗暴,效果好。注重自身素养的提高,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确立正确的育子观念,自觉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子弟懂礼貌,诚实,守纪,文明习惯良好。
2、注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沟通和配合,家长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理解与支持,配合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支持学校的工作。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座谈会、家长学校的培训活动,积极友好地提出利于学校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4、注重学习性家庭建设,提高家庭文明水平,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
造良好的环境。子弟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进取心强。
二、评选办法
1、每年度评选一次,根据具体情况由校委会及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评选名额。
2、由学校评定初选名单,每班推选2-3名报政教处。再送各村委会征求意见,由学校委员会审定。报送乡政府审核批准。
3、在乡政府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
船形乡学校
二○○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