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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2)

发布时间:2021-06-06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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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反弹,根据省豫农监[2009]1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五项制度”之一,长期以来,在制止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加强群众监督,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上看,监督卡制度在各县市区执行较好,但仍有部分地方存在监督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个别乡镇的基层党委、政府不愿意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政策,把监督卡棚架在村;少数基层干部怕农民了解减负惠农政策后,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刻意不向那些可能反映问题的农户发放监督卡。这些问题的存在,关键在于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视不够和农监部门监管不力。从全市农民负担调查和检查情况看,凡是监督卡制度执行到位的地方,涉及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就比较少;凡是监督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地方,乱收费、乱罚款相对就多,群众反映就强烈。监督卡是减负惠农政策的宣传卡,是基层单位依法收缴税费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的监督卡,是农民的“明白卡”。继续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是新形势下保证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制止农村乱收费,消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的重要措施。因此,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把落实监督卡制度作为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顺利开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省农监办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减负惠农新政策的出台,重新修改和完善了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内容和样式。农民负担监督卡由省农监办统一印制,各县市区农监办、邮政局共同负责数量签收,并分发至各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邮政部门共同签收后,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邮政部门负责发放(邮寄)到农户手中,一户一卡,发放过程中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6月30前将监督卡全部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

各县市区农监部门要把“一事一议”筹资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管理,对经县市区农监部门批准的“一事一议”筹资事项、标准、数额,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的筹资事项、标准、数额收取资金,并向出资人开具规定的筹资专用收据。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民负担监督卡真正发放到户。各县市农监办要组织对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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