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施 工 进 度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集团公司各承建工程的进度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进度管理体系,保证各工程总体工期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进度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健全进度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能部室的职责,通过风险分析,制定各级进度计划和防范性对策,按照进度控制程序和合同工期要求,严格制定进度计划,及时检查和更新,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各类在建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第二章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体系及进度管理职责
第四条 为确保在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各子、分公司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工程施工进度管理体系,各级工程管理部门为管理、协调、监督、考核主体。
第五条 工程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
(二)对各项目部制订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各级、各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要及时予以审核、确认,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各主要分部节点工期确定的是否科学合理;
2、施工组织、施工工艺、顺序安排是否满足各主要节点工期的实现;
3、人力、物力、财力供应计划是否能确保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4、是否考虑了气候等不利条件的影响;
5、是否留有足够的调节时间。
(三)定期、不定期审查项目部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重点审查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差异及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并分析出现偏差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对项目部提出的材料、机具设备、周转材料需求计划进行审批、记录,明确供应到场时间,并跟踪落实供应情况。
(五)积极支持指导项目部进行技术革新,改进施工方法或施工手段,加快施工进度。
(六)掌握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对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七)贯彻公司对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依据本管理办法对相关单位、项目部及主要责任人提出考核意见。
第六条 各级财务部门管理职责
(一)及时组织资金,保证各工程施工所需资金的正常供给。
(二)根据审核批准的项目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款项。
第七条 各级物资供应、设备租赁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负责搜集、调查建材市场的材料信息,建立供应商的信用档案和物资的订货工作,保证全公司各项目工程物资供应的畅通。
(二)按照审批后的工程物资需求计划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材料,并做好材料交接验收的工作。
(三)保障各项目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的有效供应。
(四)按照审批需求计划,按时落实解决,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五)负责设备的检验、维修工作,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第八条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根据项目部提出的劳动力需求计划及时联系解决劳务人员,组织按时进场,并对其进行入场教育,特殊工种做到持证上岗。
(二)施工中及时掌握各项目部劳务作业人员的动态,储备好充足各工种的劳务作业人员,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
第九条 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对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全面负责。
(二)根据合同工期编制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确定各分部工程节点工期和保证措施,上报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三)按工程进度要求编制设备、材料、劳动力需求计划,提前上报子、分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四)把好进场材料、机械设备等检查验收关和每一道施工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减少因质量问题返工而延误工期。
(五)逐日检查实际进度并如实记录,对进度偏差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实施。
(六)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做好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结算报表,办理工程进度款。
(七)在工程施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影响施工进度要求时,应及时反馈至有关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协调处理。
第三章 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
第十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原则
进度计划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工程建设合同、公司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境和合理配置资源的前提下,按照前紧后松的原则进行编制。
第十一条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施工合同;施工图;施工定额;项目部技术经济条件及现场实际条件。 第十二条 进度计划的编制要求
(一)进度计划中各施工工序应合理衔接、统筹兼顾、减少干扰,施工安排要保持连续、均衡,优化人、材、机等资源的配置,节约施工费用。
(二)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服从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并必须建立在合理的施工组织管理的基础上,做到组织、措施、技术和资源四落实。
(三)工程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和网络计划图两种形式。
第十三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内容
(一)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包括:
1、编制说明;
2、施工方法和措施说明;
3、工程量和进度安排:应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日期、里程碑日期、完工日期,并对关键路线的施工强度进行论证;
4、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5、各类人员进场计划;
6、施工设备进场计划;
7、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计划;
8、资金需求计划;
9、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应注意的事项:
1、施工进度计划应尽早编,注意时效性。
2、施工进度计划应力求全面配套,将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工作和各种资源配备严密衔接起来,纳入统一的计划控制系统。
3、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强调实事求是,判断准确,既考虑项目目标,又考虑具体的约束条件和实际可能,既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保证计划落到实处。
4、计划内容要细致而具体。工作内容要分解逐级展开,逐一对每一个分部工程都确定相互衔接的逻辑关系,明确最早、最迟开竣工时间、工程量以及需要投入的资源量和用工量。
5、搞好综合平衡,确保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使计划建立在可靠的技术和物资基础上。
第四章 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第十四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一)、项目部按要求上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施工进度作业计划报表,由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记录,并以此下达施工进度作业计划。
(二)、项目部要严格按照上级公司下达的施工进度作业计划来控制施工进度,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保证施工进度作业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十五条 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分解
依据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分解出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解到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或里程碑事件进度计划。
第十六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纠偏
(一)、集团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对在工程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地提出整改意见和纠偏措施,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项目部及相关单位均应根据工程管理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作出调整和采取弥补措施,并将结果逐级报送工程管理部门。
(二)、项目部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施工进度专题会议,查找本周在工程施工进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纠偏措施,并认真落实,总结记录施工经验。
第五章 施工进度考核
第十七条 施工进度考核:对项目施工进度的考核由工程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施工作业计划对各项目单位进行考核,在绩效考核中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由集团公司行使。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