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试行)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共同职责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分工合作、团结一致,模范执行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配合教师完成本实验室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既要以身作则,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实验材料的思想教育,做好实验室的精神文明建设。
3.保持实验室整洁,逐步实施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的科学管理。
4.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若发生事故,应迅速采取措施,制止事态蔓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全日上班制。
二、实验室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和管理实验室各项工作,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2. 负责实验课程的建设和新实验课程的设置。
3.会同相关教研室审定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指导书,确定教学实验、见习、实习及科研项目,根据下达的实验任务,制定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保证教学实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负责编制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和房屋、水电等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切实抓好实验室的管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组织仪器设备的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及建立技术档案等工作。
6.认真抓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提高及业务考核工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分配及调整,提出计划和建议。
7.负责实验室工作的总结评比,经验交流,参加校际间实验室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本实验室管理规章。组织编制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实验室副主任协助完成以上各项工作或具体分管某几项工作。
三、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并直接参与实验室建设和科学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熟悉本学科的所有实验课程,进行新实验的研究和开发,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的开设。
3.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改革;
4.中初级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及考核;
5.负责本学科重大实验,研究生、毕业生课题和高水平教学实验的设计、实施和指导;组织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的撰写和修订;
6、协助指导教师和下级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实验,负责技术把关,解决技术难题。
四、实验师(工程师)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或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或参与实验室建设和科学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或参与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改革;
3.负责初级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考核;
4.负责或参与本学科重大实验、研究生、毕业生课题和高水平教学实验的设计和实施;
5.组织或参与实验课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的撰写和修订;
6.协助指导教师和初级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实验,负责技术把关,解决技术难题。
五、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职责
1.协助上级技术人员或在实验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进行实验室建设和科学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和实验教学改革以及实验室主任和其他负责人交办的工作;
3.熟悉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进行维护保养,排除一般故障,承担实验教学部分内容的授课任务。
六、实验室管理人员责任
1.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材料的编制计划、领取、保管和发放,并做到数字准确,帐、卡、物三相符。同时熟悉所管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以及技术指标和存放条件等。
2.对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其不同性能与要求,分别做到放盗、防火、防尘、防光、防热、防冻、防震、防潮、防锈、防菌、防腐蚀等工作,并经常检查,防止损坏、丢失和浪费。
3.保管物资的领用、发放、调拨、借出,都必须严格办理手续,要由实验室主任签字,由管理人员亲自办理,并认真登记帐目。
4.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办理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损坏、积压、报失和报废的统计、上报和处理工作。
5.定期清点并经常提供本实验室物资情况,包括库房、领进、发出等,以保证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
6.为了做到安全保管,管理员不得将保管室的钥匙转让他人保管,其他任何人也不得另配其钥匙。
7.了解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按操作规程进行一般的维护保养,并排除一般故障;
8.协助上级技术人员或独立进行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协助教师完成科研的实验部分,完成实验室主任和其他负责人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