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范文
湛江师院图书馆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落实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图书馆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图书馆是学校文献资源中心,是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单位之一。各部(室)主任为本部(室)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本部(室)的安全保卫责任,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害、防破坏的工作,并建立健全与本部(室)相适应的安全防患制度,做到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层层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
二、存放图书报刊、现金票据、仪器设备的部室,下班时要锁门关窗、关水关电;存放现金、票据要有专门保险柜,晚上存放在馆内的现金不能超过200元;贵重物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安全。
三、在健全物资出入库的收、发、借、还、领、退、核等管理制度,防止物资丢失、被盗、拆换、诈骗的虚报冒领。
四、爱护消防设备,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重大治安事故,认真执行《湛江师范学院消防管理细则》,按《消防设备管理须知》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四防(即防特、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及消防知识。发现政治、刑事案件及治安事故、闹事苗头及时向馆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六、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本馆、本部能整改的,要及时解决,不能推卸,依赖。
七、责任人要督促、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每年对各部室管理情况进行评定,按学校制定的奖惩制度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对严重失职者给予惩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各部(室)、图书馆各一份。
部、室责任人签名: 图书馆责任人签名: 200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