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基地协议书
甲方:五合敬老院
乙方:湛江市坡头第二中学
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认真贯彻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增强学生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责任感,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努力培养遵规守纪、勤学进取的合格中学生。经五合敬老院(以下简称甲方)和湛江市坡头第二中学(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协商,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教育场所和教育素材,支持学校学生来基地开展活动,为乙方提供社会实践服务。
二、甲方帮助乙方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三、乙方利用节假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时间以及班队活动时间积极组织学生到教育基地开展活动,接受教育。
四、双方应互通信息,共同探讨基地教育活动的安排、内容、方法等等,让少年儿童在活动中得到收获。
五、乙方聘请甲方的一位领导为“德育辅导员”,德育辅导员负责学生在基地的活动安排,并对乙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六、乙方定期为敬老院提供卫生、宣传工作的志愿者,并在敬老院开展各种活动,为老人服务。
七、乙方对参加德育基地活动的学生加强道德文明教育,要求参加活动的学生遵守基地单位的有关规定,对基地工作人员有礼貌,要爱护基地的公共财物,爱护基地的环境以及卫生。
八、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五合敬老院(盖章) 乙方:湛江市坡头第二中学(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