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的供需平衡,自我恢复能力和补偿能力始终保持较高的水平,实现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4.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生态城市的建设必须重视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把城市的能源系统、污染处理系统、食物供应系统结合起来,从使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修复经济发展对环境的破坏。同时,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首先应遵循生态原则。从最大限度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出发,因地制宜,选择绿化树种、灌木的搭配及花卉的点缀等;其次是遵循文化原则。充分考虑我市的文化特点、历史脉络、地域风俗,并将其融入园林绿化之中,使城市园林绿化向着充满人文内涵品位的方向发展。
5.运用法规体系
强化公民和政府的环保意识。生态城市应该有高度的生态文明,树立生态文明观。一要靠教育,二要靠法制。通过教育、宣传,使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给予法律制裁。只有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得以形成并强化,生态城市建设才会发展,整个国家的生态环境才能得到改善。同时,必须加强政府决策者的环保意识,只有决策者的环保意识提高了,才能有效完成生态环境的宏观保护,使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