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计,招标,投标,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报告
6.2.3 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范;
6.2.4 进货检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6.2.4.1 查验进货材料的供应商是否在合格分供方名单内;
6.2.4.2 核对来货与合同、送货单、采购计划规定的型号、规格、厂家是否一致;
6.2.4.3 核对数量是否相符,出厂合格证、化验单报告、质量保证书是否齐全;
6.2.4.4 检查进货材料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6.2.4.5 检查生产日期、批号与质保书是否一致。
6.2.4.6 材料取样和送检
对工程合同和政府质量监督机构规定工程项目必须提供材料复检资料材料,仓管员在材料进场后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按规定实施取样和送检。工程部负责保存检验和试验报告。
6.2.5 紧急放行
在紧急情况下,当物资未经检验发往生产和安装施工使用,必需分别经工程部经理和项目经理批准。仓管员在材料标识卡上注明“待检”,并对领用的物资作好使用场合或生产批次等相关记录记录,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追回。
6.2.6 检验的实施与记录
6.2.6.1 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零配件,由项目部质检员仓管员共同实施检验并填写《材料进货记录》;
6.2.6.2 进货检验的简化
凡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产品,进货检验时,只需核对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厂家、外观包装、批号、有效期及随货同行的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仓管员将检验情况记录在《材料进货记录》表格内(质量及验收情况栏中“检验单结果”无需填写)。
6.2.7 抽样检验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