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职党员履岗承诺书
民事调解岗承诺书
本人志愿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知其责,做其事,扬其长,尽其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搞好民间纠纷的调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坚持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3、主动受理并及时调解纠纷,不得徇私舞弊或侮辱、处罚当事人。
4、受理纠纷后要迅速查明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的性质和是非曲直,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当事人和解。
5、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6、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本支部留存。 以上承诺事项,敬请大家监督。
承诺人:
2010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