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凡在工地做工人员须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偷盗公私财物,
如有发现,即送公安机关处理。
3.5、施工现场消防防火措施
1) 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
保在我项目不出现消防、伤亡事故。
2) 建立以项目经理牵头,行政部及安全部主抓,其它部门配合的管理体系,结
合工程施工特点,对每位员工进行消防保卫方面的教育培训,做到每个人在思想上的重视。
3)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隐患,
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组织,责任到人,确定兼职现场防火员。
4) 施工现场执行用火申请制度,如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如电焊等,必须到总
包安保部开取动火许可证。在用火操作引起火花的应有控制措施,配有灭火器或者清水和沙子,并设专人负责看火。在用火操作结束离开现场前,要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熄火、消除火源溶渣,消除隐患。
5) 施工现场危险区还应有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
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3.6、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定;
1) 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进行、分级管理;
2)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后,应逐级审批,方可分级向操作人员交底。未
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下发;
3)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与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应同时进行。其目的是为使参与施工
的人员,明确施工生产的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要点,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
4) 项目经理一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向施工员、技术员、安
全员及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最基层一级是单位工程负责人向班组的交底工作,这是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关键;
5) 单位工程负责人向班组交底时,要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