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南京工业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并行模式,进而促进研究生结构调整和研究生质量的提高。我校2011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类别有推荐免试生 、全国统考生(包括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生。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学术型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南京工业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全国统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单独考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