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部门:总经办
商品临期下架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商品质量,维护公司形象,现对商品临期下架期限作如下规定。
二、商品临近保质期下架时间要求
三、操作原则及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安排部门员工对存在保质期的商品进行检查,及时将异常商品下架封存。
2、防损部员工及当日值班经理每天对存在保质期的商品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商品下架封存,将异常商品信息登记在《临期商品统计表》(见附表1)上,并通知商店店长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接收到明细后,核查全部库存商品保质期,及时完成异常商品的库存处理工作,店长核查该部门的处理结果。 3、对于可退换货的临期商品,必须在下架后在3日内完成临期商品的商品退货、换货操作。
4、对于不可退换的临期商品,部门主管必须在距保质期1/3时间前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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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反馈店长,店长回复处理意见,按照店长回复进行解决。
附表1
临 期 商 品 统 计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防损员: 经手人: 部门主管: 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