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摊销费
无形和递延资产的摊销年限为10年。 (5)销售费
销售费用包括包装费、广告费、其它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计算。
3.2 总成本费用
经测算,年均总成本为886.61万元。 (四) 财务评价 4.l 基础条件
(1)营业量及产品价格
参照同类项目的营业收入情况,营业收入为市场竞争价。 收入估算:
包仓月收80元/㎡*20000/4*75%=30万元,年收入为360万元。 (按面积20000㎡,25%为包仓,75%有效可利用仓) 散存10000T*3/4*100元/T=75万元,年收入为900万元。 (按吨计算,75%为散存)
合计年收入1260万元。
经计算,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为1260万元。 (2)计算期及投产期生产负荷
项目计算期为16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生产经营期为15年。营业期的第一年营业负荷为70%,第二年为90%,以后均为100%。
(3)税收:
增值税:执行现行增值税条例,即17%; 城建税:按增值税额的7%计算; 教育附加:按增值税额的3%计算; 所得税:按应纳税额的25%计算;
按税法规定,本项目应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进项抵扣税率为13%。
4.2 效益指标
经计算,项目税后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2.15%,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1年(含建设期1
年),投资利润率为10.71%,,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效益指标详见下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