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准确掌握我院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提高行政效率,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就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告内容
(一)重要工作
1.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市政府、上级检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的情况。
2.中央、省、市委、市政府、上级检察机关等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3.各单位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要惠民政策、重大政策调整、重要工作改革、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重要新闻发布的情况。
4.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5.各单位承担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委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等进展情况。
6.人大、政协涉及政法工作的重要建议、重要提案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