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保洁员聘用协议
保洁员聘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我镇新农村建设“卫生整洁、垃圾集中处理”目标顺利施行,为村民们营造个卫生、整洁、健康、有序的生活环境,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下,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约:
一、工作要求
1、每个保洁员要求在早上8:30之前完成所在责任区的各项清洁工作,并将收集 的垃圾送至保洁箱(桶)存放。
2、每次打扫完成后,要等到垃圾运走,保洁箱周围环境干净整洁后,才能离开。
3、服从领导分配,按时完成镇、村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4、保洁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向村委会提前报告。
二、工作内容
1、所在责任区的主干道,每天打扫2次(早上8:30前,下午6:00前各1次),河边地段、水渠沟壑,每天至少清理1次。
2、及时收集责任区内的农户垃圾,协助做好垃圾外运工作,确保日产日清。
3、及时清除所在责任区的杂草以及粘贴在墙体、电线杆上的广告。
4、发现有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乱倒垃圾的情况,应该及时向村委会反应。
5、在保洁过程中积极向村民宣传卫生常识,及时劝阻并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现象和行为。
6、接受各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7、保养和保管好清洁设备、设施、工具,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工具。
三、保洁质量标准
1、所在责任区的主干道、房屋前后、绿化带干净整洁没有零星、散放垃圾和裸露的人畜粪便,河面无白色漂浮物。
2、所在责任区的保洁桶,不满出,摆放位置得当并且保持保洁桶外部及周围洁净。
3、杂草以及小广告得到及时的清理。
四、考核细则
1、工作时未着工作服者,每次扣1分。(每周抽查一次)
2、杂草和小广告清理不及时者扣2分。(每周抽查一次)
3、需加班清扫保洁时,不服从安排者,每次扣3分。
4、作业疏忽,可视范围内有明显垃圾堆积的,每次扣1分。(每周抽查一次)
5、漏收责任区域内农户垃圾袋的,每次扣1分。(每周抽查一次)
6、垃圾桶未摆放到位的,垃圾桶周围脏、不清洁的,每次扣1分。(每周抽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