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完整的投标技术文件,供灌区施工投标参考。
(3) 建筑物土方开挖和开挖量较大的渠道断面采用挖掘机开挖,预留20~30cm厚土层,在渠道衬砌或建筑物施工前,采用人工一次开挖到位。
(4) 渠道断面和建筑物基础开挖完成后,组织对开挖后的断面或基础进行检查,再由监理工程师验收。
(5) 开挖完成后的渠道断面和建筑物基础面应达到以下标准: ① 断面整洁干净,无浮渣和松散泥土。
② 经处理后的渠道断面和建筑物基础内不再有地下水渗出。 ③ 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5.3.2土方回填
(1) 土方回填在渠道和建筑物等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各部位的填筑应按设计断面和施工详图要求进行施工。
(2) 填筑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不得含有树根、草根、腐殖质及其它杂物,土料最大料径不大于5毫米,含水量大小以能用手捏成一团自由落地后散开为宜,其压实系数均应大于0.93。
(3) 土方填筑应自最低处水平分层填土、压实,测定压实土的干容重符合设计要求后填筑上层土料。
(4) 填土每层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根据土工试验结果并结合现场压实试验确定。不论使用何种夯压工具,均须交错,连环套压,以防漏压欠压。
(5) 填土方时每铺填一层, 即夯压一层, 不可拖延。因故中途停工或每日收工前,必须将的所有铺填的松土全部压实,复工时必须仔细清理表土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填土,并做记录备查。
(6) 填筑新土前,应将前一层土面刨毛,使上、下层易于结合。应特别注意新、老土施工分段接缝处的填压质量,视现场情况采用阶梯式或插间式(削坡)处理,结合面也要刨毛、湿润、且上、下层结合面位置要错开。
(7) 机械碾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行驶速度一般不超过2公里/小时;分段碾压时,相邻两段必须彼此搭接,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0.5米,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米;渠道盖板上部土方压实应在回填设计分区之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