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出版社
书稿编写规范和交稿要求
为统一书稿的体例规格,提高图书质量,缩短出书周期,本社对书稿的文字及技术规格体例提出以下要求,供作者参考。
一、总的要求
书稿(含教材及系列教材)应统一体例、格式,按篇、章、节安排。本文未涉及的问题,作者可查阅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第二版),特殊问题请与我社编辑室商定。
二、书写格式及体例 1.书稿原则上要求提供打印稿和电子版,以便缩短出书时间。
2.打印文稿应单面打字,便于编辑。打印文稿应注意标点、符号和数字的准确性。文稿段落起讫应清楚,每段第一行空两格。
3.书稿结构如分篇、章、节,全书的章节标题层次和标题序码如下列形式: 第一篇 ×××(第一档)
第一章 ×××(第二档)
第一节 ×××(第三档)
一、×××(第四档)
(一)×××(第五档)
1.×××(第六档)
(1)×××(第七档)
① ×××(第八档)
标题命名均应符合其相应内容,简明、醒目。层次分明但不宜过多,避免杂乱不清。尽可能不用外文字母或甲、乙、丙、丁为序号。
4.书稿中用正式公布过的简体字,不要用繁体字,切勿自造或误用非正式的简体字。如:舞台不要写成“午台”,“零件”不要写成“另件”,等等。
5.书稿应按顺序编写页码。
三、名称、时间、数字和标点
(一)名称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