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无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①伤亡控制指标:不发生重大和重伤事故,一般工伤事故频率月度控制≤1.5‰;②安全达标: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公司每次检查评分达优良等级;③文明施工:按《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为准则。
(2)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施工单位有权追究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所产生的责任、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3)认真及时编制各类方案,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按规定时间(施工前15日)上报甲单位有关部门审批。
(4)施工过程认真按方案进行施工,增强法制观念,教育督促员工遵章守纪,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日常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
(5)分包单位应教育现场全体施工人员,自觉执行工程项目部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签名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每半月定期对员工进行不少于2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6)施工员必须持有广州市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合格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广州市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经甲单位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安全主任)、质量检查员、材料员、试验员等管理人员需持有效证件上岗。
(7)遵守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制度、班组每日安全活动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工会劳动保护等制度),服从施工单位有关部门的监督,按期落实整改。
(8)执行临时建筑先报后建,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审批手续。执行申领流动人员暂住证,落实防火、防盗、防抢、防毒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秩序。
(9)分包单位应向进场作业人的工人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和一切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伪劣产品。并监督、教育工人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