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②大、中、维修施工队需要的信号用品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③单线有道岔的工区,停车信号应配备3个,并配备双面黄色的减速信号2个; ④响墩和火炬,每年至少做一次检定试验,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⑤速度大于120km/h区段的工区配置带“T”字减速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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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电气化区段工区,备70mm回流线,其数量与长度根据需要确定。 ⑦无线电话机宜设有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频点。
⑧动车组须按规定随车配备行车备品:响墩6个、火炬2支、短路铜线1副、红绿白三色手信号灯1盏、红绿
信号旗1副、专用止轮器4只、接地线1副、绝缘手套1副、绝缘鞋1双;随车机械师、司机配无线列车调度电话便携台1台。
第二节 铁路限界
为了确保机车车辆在铁路线路上运行的安全,防止机车车辆撞击邻近线路的建筑物和设备,而对机车车辆和接近线路的建筑物、设备所规定的不允许超越的轮廓尺寸线,称为限界。铁路基本限界可分为建筑限界和机车车辆限界两种。
一、建筑限界
为了保证列车运行安全,要求靠近铁路线路修建的建筑物及设备,不得侵入规定的与线路中心线垂直断面的轮廓尺寸线,称为建筑限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一切建筑物、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建筑限界包括客货共线铁路建筑接近限界(V≤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160km/h<V≤200km/h)、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装载限界及客货共线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建筑限界和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200km/h≤V≤350km/h)。
1.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V≤160km/h) (1)基本建筑限界图(如图1-5所示)
旅客站台上柱类建筑物离站台边缘至少1500mm,建筑物离站台边缘至少2000mm。旅客站台分为低站台、高站台,低站台高度为300mm、500mm,高站台高度为1250mm。货物站台的高度为1100mm。在非电气化区段的车站上,车辆调动频繁的站场内,天桥的高度不少于5800mm。
货物高站台边缘(只适用于线路的一侧)在高出轨面距离1100~4800mm间,距线路中心线距离可按1850mm设计。
单位:mm
图1-5 基本建筑限界图
-×-×— 信号机建筑限界(正线不适用); ―〇―〇— 站台建筑限界(正线不适用);
各种建筑物的基本限界;
–––– 适用于电力牵引区段的跨线桥、天桥及雨棚等建筑物; 电力牵引区段的跨线桥在困难条件下的最小高度。
曲线上基本建筑限界加宽办法
曲线内侧加宽(mm)
W1=
曲线外侧加宽(mm)
W2=
曲线内外侧加宽共计(mm)
W=W1+W2=
40500Hh
R150044000
R
84500Hh
R1500
式中 R—曲线半径(m);
H—计算点自轨面算起的高度(mm); h—外轨超高(mm)。
hHh
的值也可用内侧轨顶为轴,将有关限界旋转 角( arctan)求得。
15001500
(2)基本建筑限界图(车库门等)(如图1-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