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止施密特一人。在美国南部城市沃尔姆斯的时候,我认识这样一位先生。他在企业上班,妻子结婚之后就在家里看孩子。现在,孩子已经上班了,家里剩下了两位老人。 男主人对我很热情,经常带我去镇里面玩。有时我们吃完饭,就会一起在他家花园的躺椅上躺下,闲聊起来。我是学经济史出身,有时会问些深奥的问题。令我惊讶的是,环境工程出身的他常常对我的问题对答如流。这不得不让我佩服他的博学。博学到什么程度呢?要知道,这些问题一般是在我的专业领域里交流的。
不过,毕竟“隔行如隔山”,有一些问题他不见得很清楚,这时这位可爱的老爷爷就会跑到屋里找出一本词典,给我指出来解释,然后接着探讨。在他那里,大概信奉一条原则“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吧。
还有让我惊讶的一点,他总是能准确地从一堆书中找出来自己想要的。这说明什么呢?一是这些书他都看过,二来他对书籍的分类相当的科学。
美国大学里就有好多老头老太太,我就很纳闷“老年人上大学还干嘛呢”在我的观念里是“学以致用”,这么大年纪学了东西,不工作了,也不能为社会做贡献了。那学来何用?结果老人告诉我说,学习是一件终身的事情,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这种学习当然是有用的,可以在跟孩子交流时保持相应的水准,不至于被时代落下。从懂事到死亡,这中间都是需要学习的。
我和室友
垃圾没有分类他坚持倒出来重新装
美国人不仅重视精神营养,他们的严谨态度也是出了名的。
有次我跟一个企业家走在奥克斯的大街上,看到三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他问我这是做什么的,我回答“是用来装不同颜色的玻璃瓶的”。
“装玻璃瓶为什么要放三个桶呢?”
“是为了让不同颜色的瓶子对应相应的桶。”
他表示怀疑,会不会有装错的呢?我说应该不会。过了一会儿,这位朋友想出来一个好主意,“我拿照相机去桶里面拍张照片,不就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