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_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3、复试:对初始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通知复试,复试时间:2015年4下旬,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六、录取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6年。
2、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无论考生是否享受奖学金,均须缴清每一学年的学费;同时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导师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我校鼓励导师设置科研奖学金,具体情况届时见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具体的奖助学金政策,于2015年4月复试时确定并公布。
人事档案、工资等关系不转入我校及攻博期间不脱产的考生不能申请国家、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我校对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将严格控制在20%以内,同时要求必须全脱产学习一年以上。
另外,我校对在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设有近30种校级奖励金,如米塔尔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西南铝教育奖励金、海航高校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山河英才教育奖学金、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茅以升专项奖、陈新民奖励基金、黄培云教育奖励金等,最高奖励基金为10000元/人。我校校级奖励金详情可参见:/csuaward/index.htm。
3、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3年(直接攻博为5年)。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医学专业:1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4000元/生.年。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国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
1、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其录取资格。绝不允许考生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2、请考生在报名前后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3、所有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同时了解该导师招生计划和已录取的自主选拔、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人数。
4、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3联系电话:0731-8887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