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立杆步距。步距缩小可以减少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立杆承载能力。
增加剪刀撑。脚手架是由立杆及水平杆组成,因此呈几何不稳定,受水平力后会产生变形,故规范要求自下至上设置剪刀撑,增加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立杆基础不能变形。此脚手架立杆底部在水下,其支撑强度如何没有详细的勘察,只采用了向水中抛砂袋方法,此种方法也没有经试验印证资料说明其效果的可靠程度(如何抛,抛多大数量,对立杆产生何种效果,如何测量检验等)。
钢管材料不合格。经检测有47%的钢管壁厚不足3.5mm,最薄者仅2mm,因截面削弱,直接影响了脚手架的承载能力。
对扣件紧固程度无要求。规范规定扣件紧固力矩为40~50N.m,当扣件紧固力矩不足时,脚手架承载能力会明显下降。此脚手架扣件使用前对抗滑能力未做检验,使用后对紧固力矩未进行抽测,如此施工很难保证脚手架的承载能力。
2.管理方面
加载不均。该施工单位由于管理失控,对脚手架搭设未经计算,导致承载力不足,对加载试验失于管理,导致加载不均。
荷载试验本身是一种科学行为,而该公司既未制定试验方案及加载程序,又无人指挥使加载按规定严格进行,以及随时检测脚手架变形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而是放任作业人员随意进行,最终在脚手架承载力已经不足的情况下,又出现了不均匀加载问题,使脚手架沿桥梁方向产生纵向变形,加速了事故的发生。
监理工作失职。如此重要工程,监理公司既未对施工单位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材料近一半不合格的情况也未引起注意和查看是否有材料检验资料,对脚手架搭设完毕也无认真验收是否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同时对现场加载人员的违章行为也未加制止,最终导致脚手架整体坍塌,监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