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来源:个人出资,收费资金。
第十条 本单位经费由本单位法人管理,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 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十二条 本单位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必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决议,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由本单位自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管理委员会。修改后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同意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理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