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们要紧紧把握时代脉博,延伸法制工作触角,自觉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发挥职能作用,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三是要有积极有为,奋发进取的精神。目前,部分法制机构存在着角色错位现象,要么基于政府对法制工作的重视而自视过高,俨然法律的化身,但在处理政府具体涉法事务中却又提不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建设性意见。要么受困于人手不足或能力不够,妄自菲薄,消极等待,徘徊于“审文件、办案件、发证件”等传统的“老三件”业务,止步于生机盎然的依法行政大局之外,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进取心。这些现象的存在,制约着政府法制机构职能的有效发挥,阻碍了依法行政的顺利推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有必要进一步理清法制机构的职能定位,按照《纲要》和《决定》的规定,政府法制机构应该是本地、本部门政府法制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和综合管理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政府中心工作中,发挥法制保障和服务作用,我们要按照这一角色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总之,只要解决了思想认识上问题,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