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证监会主席下决心进行“强制分红”,证监会坚持不懈地要求上市企业重视回报股东,
主动进行现金股利地发放。国内上市企业也积极响应证监会的各项政策,分红水平得到较
大提高,在分红企业占比、分红金额上有很大改善,现金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及分红意愿等
也有很大进步。与此同时,股息率低、股利分配存在集中化等诸多新特征也逐渐浮现。因此,本文旨在分析 2001—2021 年十一年期间所有 A 股上市企业的现金分红情况,主要
希望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的:第一,总结并对比国内外现金分红监管的发展历程,并
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给出政策性建议。第二,对十一年间的现金分红企业占比、现金分
红数额总额、股息率、派息率、行业现金分红数额及占比等重要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多方
面地呈现出国内上市企业现金分红情况的显著变化。第三,以证监会颁布的现金分红政
策为脉络,对国内上市企业现金分红水平显著提高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总结上市企业现
金分红出现的新特征及其反映的问题,给出进一步改善国内上市企业现金分红状况的政策
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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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献综述
2.1 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对现金分红政策影响因素已有较长时间的研究,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广泛
而深刻的探究,试图解释股利政策这个谜。在这些研究当中,从微观角度出发的论述较多,且大多集中于公司治理,企业利益最大化,代理成本和自由现金流等方面。而从宏观角度,尤其是政府监管政策因素出发的论述较少,有关证券市场监管的研究,国外的文献大多分
散在金融监管和其他一般监管研究之中,西方管制经济学一般以普通产业领域中的公共管
制为研究对象,很少专门针对证券市场中的政府管制进行阐述。之前的与证券监管相关的
研究一般倾向于对某一时期具体的证券监管政策进行深入的研究,其他的则大都是以法学
角度去探讨各项证券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及其效用。这主要是由于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管制在证券领域被看成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种替代所导致的。以下是一些比较有代
表性的研究:首次在现金分红制度中应用到代理成本理论的学者是Frank H. Easterbrook,他认为上市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现金股利支付率时,自身的资金需求就需
要借助于外部筹资这一要接受资本市场的严厉审查和多方面监督的方式,这就在某种程度
上减少了代理成本。Michael C. Jensen将其发展为自由现金流量假说,他认为过多的现
金资源掌握在管理者手中是极其危险的,管理者手中的自由现金流应该得到监管层的遏制,从而防止管理者滥用现金资源,最为直接的方式便是现金分红。从这个角度来看,强制上
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可以使得管理人的代理成本降低,进而增加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1]。Shleifer&Vishny1997认为,确保投资者获取投资回报是公司治理的根本问题。作为投资者获取投资回报重要方式的现金股利,与公司治理水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西方成熟的
资本市场中,有效的市场约束、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以及完善的投资者法律保护组建成完
善的公司治理系统,强有力的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当上市企业缺乏良好的投资机会时,内部
人将有可能用企业利润来攫取私利,有效的公司治理系统可以迫使企业支付股利从而杜绝
这种情况[2]。然而,在许多发展中的新兴市场上,公司治理并不具备高效率